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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悠享12个月持有期债券C(970212)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悠享12个月持有期债券C 基金代码 970212
基金经理 欧阳政 设立日期 2023-11-15
管理人 中信建投 托管人 兴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价值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寻找优质资产的投资机会,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合理的收益。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直接投资于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或换股所形成的股票等权益资产。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集合计划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通过深入研究国际和国内的宏观经济环境、利率环境、政策环境、市场估值和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形成对经济周期和证券市场趋势的基本判断,据此确定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风险结构和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比例结构,在加强系统性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计划资产的增值保值。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A类或C类份额不受最短持有期的限制;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集合计划管理人可对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通常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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