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中信债券优化一年持有债C |
基金代码 |
900097 |
基金经理 |
刘琦 李天颖 |
设立日期 |
2021-05-31 |
管理人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 |
托管人 |
中信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持续追求稳健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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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其他品种,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等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的股票投资策略以精选个股为主,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考察上市公司的增值潜力。
定量方面综合考虑盈利能力、成长性、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包括净资产与市值比率(B/P)、每股盈利/每股市价(E/P)、年现金流/市值(cashflow-to-price)和销售收入/市值(S/P)等价值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ROE)、每股收益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成长指标。
定性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等多种因素,精选流动性好、成长性高、估值水平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本集合计划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范围标的股票,在市值规模及流动性门槛的基础上,管理人将重点选取行业龙头公司及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明显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
本集合计划将根据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集合计划份额每次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集合计划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计划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计划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集合计划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的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集合计划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和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计划,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