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
基金代码 |
872030 |
基金经理 |
吕琪 |
设立日期 |
2022-04-11 |
管理人 |
广发资产管理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7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基金积极把握基金市场的投资机会,力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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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其中,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权益类资产比例不低于60%)合计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20%-65%(本集合计划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本集合计划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发生变更,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公司根据产品特点自行约定收益分配次数、比例等,若《集合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再投资集合计划份额的持有期限与原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相同(红利再投资取得的份额,其锁定持有期的起算日与原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相同);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和C类份额的费用收取方式存在不同,集合计划各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下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属于中风险产品。
本集合计划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集合计划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