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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安泰债券A(85189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海通安泰债券A 基金代码 851890
基金经理 李夏 设立日期 2022-01-07
管理人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托管人 上海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采取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投资于信用债、利率债、可转债等固定收益类品种,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在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集合计划不直接投资于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集合计划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 管理人通过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和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期,主动地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1)利率债投资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分析,研究财政、货币等政策变化,把握市场流动性的变化,以此为基础判断未来利率水平的走势和收益率曲线形态的变化,用利率债的交易机会增厚组合收益,灵活把握组合久期。 (2)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计划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获取信用利差超额收益。管理人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和配置。 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信用债(不含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不低于AA+(含),在综合考虑信用风险、信用利差、流动性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且所投资的信用债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本集合计划投资于AAA信用评级的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本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50%; 2)本集合计划投资于AA+信用评级的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本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50%。 信用评级参照评级机构(中债资信除外)评定的最新债项评级,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评级。 (3)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主要筛选正股优良、估值合理及具备明显条款博弈价值的个券。根据转债估值及定价模型,结合权益市场预期进行择时判断,在市场估值及隐含波动率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 个券筛选方面,择券主要抓手为正股资质,形成“行业-个股”的综合分析框架,并结合财务健康度识别信用风险,同时挖掘条款博弈价值;关注正股的右侧机会、绝对价格相对低位的优质标的的中长期配置、权益市场启动后低价个券的下修博弈价值。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占资产总值的0%-20%。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以套期保值和回避市场风险为目的进行国债期货的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分析,进行套期保值等策略操作。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在确定总体流动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类型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和货币市场预期收益水平、银行存款的期限、债券逆回购的预期收益率来确定现金类资产的配置,并定期对现金类资产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其它策略 管理人根据市场的发展,以为客户最大化地获取收益为原则,可以在风控原则内前瞻性地运用其他策略。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集合计划份额每次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集合计划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因红利再投资转换的份额类别,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在收益分配基准日持有的份额同属一个类别;如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多个类别份额的,则根据不同类别收益分配方案分别计算该类别红利再投资份额;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C类份额的费用收取方式存在不同,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属于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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