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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ETF(58958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兴银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ETF 基金代码 589580
基金经理 刘帆 设立日期 2025-05-27
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 托管人 招商证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指数收益率
跟踪标的 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指数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以及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等相关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及指数情况决定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投资策略或完全复制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披露所使用的复制方法。 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投资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依托指数投资平台,综合考虑指数成份股构成、代表性、相关性、流动性等因素,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追求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的风险收益特征尽可能相近,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投资策略时,将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基金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等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期权合约,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结合了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下行风险有限同时可分享基础股票价格上涨的特点。本基金将评估其内在投资价值,结合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市场上的溢价率及其变动趋势、行业资金的配置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的综合分析,最终确定其投资权重及具体品种。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通过主要采取组合久期配置策略,同时辅之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分红政策 1、《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管理人可每季度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对收益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最优化抽样复制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和投资集中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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