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A |
基金代码 |
519225 |
基金经理 |
方昆明 |
设立日期 |
2016-09-29 |
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 |
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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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申购,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类属配置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本基金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利差的扩大及收窄分析,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其分红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