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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上证消费80ETF(51015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上证消费80ETF 基金代码 510150
基金经理 许荣漫 设立日期 2010-12-08
管理人 招商基金 托管人 工商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消费80指数
跟踪标的 消费80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理念 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将带动消费行业的大发展,本基金通过完全复制的被动式投资,力争使基金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平均收益水平。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证消费80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上证消费80指数为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应当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3、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并且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上证消费80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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