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
在本基金投资管理计划中,投资策略由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计划和自下而上的单个证券选择计划组成。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趋势、国家宏观政策趋势、行业及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及预期收益等等的动态分析,在限定投资范围内,决定债券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跟踪影响资产配置策略的各种因素的变化,定期对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在进行债券类资产的组合配置策略时,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货币及财政政策趋势、债券市场供求关系、信用息差水平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决定债券类资产的组合配置;在进行权益类资产的组合配置策略时,本基金将通过动态跟踪行业景气度和估值水平,决定权益类属资产的组合配置。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作为债券类资产投资的辅助和补充,以本金安全为最重要因素。本基金将审慎考察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争取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包括新股申购、公开增发等一级市场投资和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1)新股申购、公开增发等一级市场投资
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嘉实基金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充分考虑中签率、锁定期等因素,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获取较好收益。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策略结合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
在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的核心方法是:针对主要行业,适度均衡配置。充分借鉴内部和外部研究观点,动态跟踪行业景气度和估值水平,确定或调整行业配置比例。
在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将在行业配置比例确定的基础上,优先选择行业内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明显受益于行业景气、根据动态市盈率、PEG等指标衡量的估值水平相对偏低的上市公司。
(3)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债券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可转债除外)
在本基金的债券(可转债除外)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宏观经济趋势研究、货币及财政政策趋势研究的基础上,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研究为核心,结合信用息差水平分析和收益率曲线形态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本基金所采取的主动投资策略涉及债券组合构建的三个步骤: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及类属配置、单个资产选择。其中,每个步骤都采取特定的主动投资子策略,以尽可能地控制风险、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①确定组合久期。本基金将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当前形态,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②确定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在债券组合的久期确定后,本基金将通过收益率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在组合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两个主要方面对组合进行优化,以达到在相同组合久期的条件下,进一步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的目的。在组合优化的过程中,本基金将根据各类属债券资产当前的收益率曲线,在给定组合久期以及其他组合约束条件的情形下,通过嘉实债券组合优化数量模型,确定最优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
③单个资产选择。在确定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后,本基金将通过个券相对价值分析、波动特性分析和信用评级分析,在风险收益特征等方面对组合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以达到在相同期限和类属的条件下,更进一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收益的目的。
在单个资产选择的过程中,本基金将通过嘉实债券ROLL-DOWN模型和RICH-CHEAP模型选择相对价值低估的单个债券,并通过凸性分析选择波动特性最优的单个债券。
针对企业(公司)债以及短期融资券等与信用等级相关的债券,本基金还将在充分运用嘉实信用评级模型的基础上,优先选择信用风险最低的单个债券,从而在最大程度上规避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
(2)可转债投资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本基金将根据可转债的底价溢价率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其债性,根据可转债的平价溢价率和Delta系数来判断其股性。当可转债类属资产的债性较强时,将参照债券类资产的投资策略予以管理,当可转债类属资产的股性较强时,将参照股票类资产的投资策略予以管理。
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力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