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股票投资策略
基于基本面研究逻辑,构建模块化投资流程和量化模型进行股票投资。基金以模块化投资流程强化投资纪律,以量化模型确保投资风格和决策的一致性,同时通过组合风险和回撤控制,力争实现长期稳健收益。
组合构建方法与流程:
(1)通过多维度的基本面及市场交易数据构建初选股票池,并通过对因子前一段时间表现动态调整每个因子在选股模型中的权重,通过主动剔除具有极端风险的个股,构建全市场优质股票池并进行定期更新。
(2)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通过风险控制模型对组合进行相对于指数的跟踪误差的控制,主要限制组合相对指数的风险暴露和行业暴露,计算个股权重,达到在合理跟踪误差范围内增强指数收益的效果。
(3)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及个股基本面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策略与模型进行动态再平衡,通过风险控制模型进行组合波动率控制和预期回撤控制。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在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充分挖掘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资金双向流动机制下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的投资机会,重点关注在香港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以及A股市场稀缺的香港本地公司、外资公司。通过精选香港市场行业结构、估值、成长性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结合投研团队的综合判断,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债性强、转债条款好、基础股票具有可持续竞争能力和成长性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对于可分离转债,严格遵守认股权证的投资规模限制,按照稳健原则分别评估认股权证价值和企业债价值,在可分离转债整体预期评估价值高于本金的基础上对可分离转债进行价值投资。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及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可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以一级市场申购为主,二级市场交易为辅。通过对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根据估值模型对ABS产品进行更为精准的定价,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增厚本基金的收益。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操作。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操作。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基于对证券市场的判断,结合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股票期权合约。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时,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期权投资的风险。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主要分为:
1、流动性管理
首先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整体资产配置和客户赎回规模的预期,确定高流动性债券资产的基本规模,选择信用好、期限短的高等级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
2、积极的债券投资策略
(1)控制信用风险。根据安全性、收益率和流动性匹配的原则,对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有担保的企业债等高等级债券进行重点投资,对没有担保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持仓时间,严格控制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
(2)基于利率预期的类别配置。本基金将合理配置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债券的投资比例。预期利率水平将上升时,相对于固定利率债券,投资于浮动利率债券所获收益更大;反之,如果预期利率水平下降,则应投资于固定利率债券。
(3)寻求套利机会。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有效策略寻找不同类型债券、同类债券在不同市场上的套利机会。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