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在对宏观经济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变化趋势,并结合估值水平、政策取向等因素,综合评估各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以最大限度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深入研究分析,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投资对象。本基金将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研究成果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在定性分析方面将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市场地位、经营管理能力、商业模式、人才资源、治理结构等因素,并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行业的竞争格局及其演变趋势等因素,精选有良好增值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分析方面主要关注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偿债能力、估值水平和成长水平等几大类指标。
A、盈利能力指标:ROE、ROA、EPS、毛利率、净利率等;
B、运营能力指标:固定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C、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等;
D、估值水平指标:P/E、P/B、P/S、PEG、EV/EBITDA等;
E、成长水平指标:预测收入增长率、预测盈利增长率等。
本基金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优选出具有综合优势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行业趋势、估值水平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深入研究分析,将精选基本面健康且具有稳定增长潜力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融资业务。若相关融资业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条款的分析、违约概率和提前偿付比率的预估,借用必要的数量模型来谋求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合理定价,在严格控制风险、充分考虑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的条件下,谨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结合国债交易市场和期货交易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的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投资策略进行套期保值。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在宏观环境分析方面,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按除权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