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光大保德信阳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
基金代码 |
024041 |
基金经理 |
张芸 |
设立日期 |
2025-06-19 |
管理人 |
光大保德信基金 |
托管人 |
光大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基金,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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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权益类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上述权益类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锁定期;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