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天弘中证A500ETF联接C |
基金代码 |
022429 |
基金经理 |
陈瑶 |
设立日期 |
2024-11-07 |
管理人 |
天弘基金 |
托管人 |
平安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A500指数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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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金融衍生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同时,还可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构建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股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包括通过投资其他股票进行替代,以降低跟踪误差,优化投资组合的配置结构。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因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的份额。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投资时机、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及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基金管理人可每季度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在符合收益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季度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Y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等原因,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且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