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安信青享纯债A |
基金代码 |
020941 |
基金经理 |
任凭 |
设立日期 |
2024-04-22 |
管理人 |
安信基金 |
托管人 |
青岛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长期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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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兼顾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特征,通过严谨的大类资产配置和个券精选控制风险,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力争获取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制定债券、衍生品、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可能导致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因而本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具体结果应以各销售机构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