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湘财红利量化选股混合A |
基金代码 |
020816 |
基金经理 |
包佳敏 |
设立日期 |
2024-03-29 |
管理人 |
湘财基金 |
托管人 |
苏州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把握宏观经济和市场的变化趋势,精选持续分红能力强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结合量化投资策略筛选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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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决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红利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分红较为稳定、股息率较高的上市公司,本基金所定义的红利主题相关股票是指满足以下第(1)项和第(2)项中任一项条件且同时满足第(3)项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
(1)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2)在过去两年中,至少有一年实施分红且股息率处于市场前50%;
(3)上市公司基本面健康、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具有持续分红能力、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中长期竞争力。
未来随着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者行业准则等发生变化,红利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可能会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主题界定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2、个股选择
(1)多因子量化选股
综合考虑股票的估值、成长、盈利能力、营运质量、事件性因素、价量特征等因子,对股票进行综合评价后,挑选符合一定标准的股票用于构建股票组合,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红利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管理人会持续研究市场的状态以及市场变化,并对模型和模型所采用的因子做出适当更新或调整。
(2)投资组合优化和风险控制
利用投资组合优化工具,最大化组合的预期收益,以此来确定个股的投资权重。股票组合构建完成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组合运作绩效持续跟踪,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
分红政策 |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