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贝莱德安睿30天持有债券A |
基金代码 |
020202 |
基金经理 |
王洋 |
设立日期 |
2023-12-25 |
管理人 |
贝莱德基金管理 |
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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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以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外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进行战略配置和动态调整,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国债期货和信用衍生品等衍生工具。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本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按照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对所投资的资产组合进行风险管理。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起始日与该认/申购份额锁定持有期起始日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