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大摩恒利债券C |
基金代码 |
019837 |
基金经理 |
周梦琳 |
设立日期 |
2024-04-15 |
管理人 |
摩根士丹利基金 |
托管人 |
杭州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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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
投资策略 |
信用债投资策略(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下同)
在构建信用债投资组合时(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下同),本基金将采取行业配置与个券评级跟踪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投资于外部债项信用等级为AA+及以上的债券(若外部债项信用等级为A-1或无债项信用等级,则主体信用等级应为AA+及以上)。
本基金不同信用等级债券投资比例限制如下:
(1)持有信用等级为AAA的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为80%-100%;
(2)持有信用等级为AA+的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为0-20%;
(3)本基金不可主动投资于信用等级低于AA+的债券。
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具体策略包括: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运行情况,国内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政策取向,深入分析此类政策对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的影响,结合行业景气分析,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资产负债率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和经济发展方向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2)个券的信用评级和跟踪策略
本基金认为,发债企业良好的行业背景、可控的资产负债率及良性的可支配现金流是其偿还债务的最重要基础。本基金在行业选择的基础上,对发债企业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综合考虑企业所在行业背景、行业地位、经营持续性、资产负债率、长短期负债配比及可支配现金流等情况,以及股东、管理层的稳定性及管理能力,理性分析定价信用利差,实现信用债较好的风险收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