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兴业稳健优选6个月持有混合(FOF)C |
基金代码 |
018813 |
基金经理 |
朱小明 |
设立日期 |
2023-09-26 |
管理人 |
兴业基金 |
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普通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5%+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和基金优选,在控制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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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偏股混合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偏股混合型基金指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
(1)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2)基金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