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永赢恒欣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FOF)Y |
基金代码 |
018689 |
基金经理 |
李程 |
设立日期 |
2023-07-24 |
管理人 |
永赢基金 |
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6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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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公募REITs和香港互认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30%,该比例可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即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15%-40%。前述混合型基金是指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基金:①基金合同中载明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下限大于等于60%的混合型基金,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之后,每个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