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017917) - 基金概况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017917)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卓越稳健3个月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基金代码 017917
基金经理 宋青涛 设立日期 2023-07-31
管理人 浙商证券资管 托管人 兴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基金投资组合,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包括股票指数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15%。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与该原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一致;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一般情况下,其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及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和股票型基金。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