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天弘永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
基金代码 |
017179 |
基金经理 |
王帆 |
设立日期 |
2023-07-24 |
管理人 |
天弘基金 |
托管人 |
北京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通过控制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将风险等级限制在平衡级,并力争在此风险等级约束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
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基金资产的60%;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基金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基金投资QDII基金及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根据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来界定风险水平。本基金目标是将5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权益类资产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指最近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超过60%以上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同)。上述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不得高于配置目标比例加上5%,也不得低于配置目标比例减去10%,即权益类资产实际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5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具体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通知基金托管人,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平衡的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