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光大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
基金代码 |
017104 |
基金经理 |
沈荣 |
设立日期 |
2022-12-01 |
管理人 |
光大保德信基金 |
托管人 |
光大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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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非属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指数化投资策略
(1)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使得同业存单投资组合的总体特征(如久期、剩余期限分布和到期收益率等)与标的指数相似。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弥补基金费用、增加基金收益。
(2)跟踪误差目标策略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利息税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或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3)替代性策略
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券的退市或违约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通过投资其他成份券、非成份券等方式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限,按该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相同;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