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天弘招利短债C |
基金代码 |
016696 |
基金经理 |
刘莹 程仕湘 |
设立日期 |
2022-11-15 |
管理人 |
天弘基金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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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定义的短期债券为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397天(含)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并通过自下而上精选债券,获取优化收益。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信用衍生品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景气度、发行主体资质和信用衍生品市场的研究,运用衍生品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定价。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信用衍生品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信用衍生品适当投资风险收益比较高的债券,以达到分散信用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组合收益的目的。
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前述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