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在基金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环境、所投资主要市场的估值水平、证券市场走势等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地进行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的配置。
在境内股票和香港股票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两地股票的配置:
1、宏观经济因素(如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
2、估值因素(如市场整体估值水平、上市公司利润增长情况等);
3、政策因素(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
4、流动性因素(如货币政策的宽松情况、证券市场的资金面状况等)。
股票投资策略
企业发展过程中,通常同时存在所处行业本身的增长和企业自身行业地位的变化两个维度的变量。长期来看,行业内拥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能够获得超越行业的成长速度,尤其是在行业周期下行时,具备更高稳定性或抗风险能力。竞争优势的来源通常包括并不限于以下维度:品牌(常见于消费品、服务业)、专营权(常见于特许经营行业)、专利技术和成本领先(常见于制造业)、高客户转换成本和用户网络效应(常见于软件类及互联网类行业)。
本基金通过对相关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深入分析和把握,自下而上地精选行业或者细分行业中优质护城河龙头企业,并依托上述竞争优势实现市场占有率提升的上市公司。
1、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在宏观环境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的现状、行业涉及的政策方针、行业的市场容量、行业的竞争格局以及行业中的核心技术等方面综合考察各细分行业的发展前景及趋势。根据各行业业绩预测增速、相对于全市场估值水平的当前折溢价程度、以及该折溢价程度相对于历史平均折溢价程度的偏离,以及其他各种可能影响行业的因素综合判断该行业估值标准的合理性,从而由基金经理决定对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2、股票配置
本基金个股选择策略由定量和定性两部分组成。
(1)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关注拟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成长性、合理估值水平三个指标。
本基金特别注重盈利质量的分析。
1)盈利能力
本基金通过盈利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
2)成长能力
投资方法上重视投资价值与成长潜力的平衡,一方面利用价值投资标准筛选估值低估股票,避免市场波动时的风险和股票价格高企的风险;另一方面,利用成长性投资可分享高成长收益的机会。本基金通过成长能力分析评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销售毛利率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等。
3)估值水平
本基金通过估值水平分析评估当前市场估值的合理性,主要参考的指标包括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自由现金流贴现(FCFF,FCFE)和企业价值/EBITDA等。
(2)定性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分析选取出的股票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定性分析,从持续成长性、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精选。
1)持续成长性的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市场、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深入研究,评估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
2)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市场的广度、深度、政策扶持的强度以及上市公司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市场、进而创造利润增长的能力。
3)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公司战略、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乃至估值水平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评价。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考虑到香港股票市场与A股股票市场的差异,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除按照上述“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香港市场资金面和投资者行为,以及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前景和货币政策、主流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相对吸引力等因素,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港股通标的股票。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有效管理现金流量。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合理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