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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小盘成长混合A(01588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中欧小盘成长混合A 基金代码 015880
基金经理 钱亚婷 设立日期 2022-06-28
管理人 中欧基金 托管人 广发证券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2000指数收益率*9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通过精选股票,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衍生工具(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不含合约类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 (1)小盘股票的定义 对于中国A股市场和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股票总市值处于国证2000指数成分股的总市值区间内的股票定义为小盘股票,并每半年根据指数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在此期间,对于未纳入的股票(如新股、恢复上市股票等),如果其总市值或预计总市值(如对于未上市新股)能够满足以上标准,也将纳入小盘股票的备选投资范围。遇到停牌或暂停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取停牌前收盘价或最能体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公允价值计算其总市值。 (2)成长的定义 本基金将在上述定义的小盘股票中,采用量化选股模型,精选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持续高增长的公司。对于成长性本基金将分别对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的维度的增长进行重点考量并打分,同时综合评估,选择综合打分高于行业平均的优质上市公司。具体来说,本基金对于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的评估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a)资产规模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主要寻找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增长率、营业利润及其增长率、净利润及其增长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公司; (b)盈利能力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选择盈利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财务结构合理的公司; (c)市场占有率指标:包含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行业整体收入中的占比(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的预期变化等,选择市场占有率增速高或预期显著提高的公司。 同时,量化投研团队会持续研究模型的运作状况以及市场变化,并对模型和模型所采用的因子做出适当更新或调整。 (3)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优质上市公司;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4)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量化选股方式,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标的。其筛选维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治理结构与管理层(例如: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优秀、诚信的公司管理层等)、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例如:具体备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如产品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定价能力等)、公司业绩表现(例如:业绩稳定并持续、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的能力等)。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融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分红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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