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兴顺3个月持有混合(FOF)C |
基金代码 |
015760 |
基金经理 |
周宏成 |
设立日期 |
2023-01-17 |
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 |
托管人 |
浦发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资产配置和基金精选,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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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二是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保持一致;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