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东海鑫宁利率债三个月定开债 |
基金代码 |
015730 |
基金经理 |
邢烨 渠淼 |
设立日期 |
2022-08-12 |
管理人 |
东海基金 |
托管人 |
南京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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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等债券,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以规避相关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开放运作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者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