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
股票配置策略
(1)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的个股精选策略将以全球竞争为视角,将企业的竞争力放在全球对标公司中进行优势对比分析。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筛选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和筛选核心竞争力突出、长期竞争优势显著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积极主动的配置。
1)定性分析
①是否具有技术进步能力
包括新产品开发、重大技术变革、产业边界突破、商业模式变化。其中,新产品开发是指生产新产品、提供新服务等;重大技术变革是指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产品质量的提高、产品成本的降低,同时关键核心技术是否自主可控;产业边界突破是指在技术边界、业务边界、运作边界、市场边界的突破;商业模式变化是指企业在商业模式、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生产流程等方面的变化和创新,以实现企业盈利增加和竞争实力的增强。
②是否能够持续成长能力
通过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突出且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是否具有获得业绩增长的内在驱动因素、业绩驱动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是否拥有较高的公司治理水平及对核心人员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的调查判断,筛选出成长潜力大、业绩优异、管理结构完善的上市公司。
③是否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决策效率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
2)定量筛选
定量的方法主要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质量、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①财务状况:评估公司在应对不同宏观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阶段的财务的能力,主要考察指标为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等;
②盈利质量:评估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主要考察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润的动态变化;
③成长能力:评估公司未来发展趋势与发展速度,成长能力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能力,反映了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主要考察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等;
④估值分析: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选择价格低于价值的上市公司,或是比较企业动态市盈率等指标,选择目前估值水平明显较低或估值合理的以及未来预期估值较低的上市公司,主要考察指标为市盈率(P/E)、市净率(P/B)、PEG、EV/EBITDA等。
(2)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针对港股的投资策略,依然贯彻个股精选策略,通过定性以及定量的分析方法,筛选出竞争能力突出,长期竞争优势显著的优质个股。同时,在实施配置过程中,也将综合考虑港股的估值水平和折溢价率等方面因素。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行业配置策略
在当今世界发展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全球产业链重构已现端倪,对国内产业未来的发展而言,也面临机遇和挑战。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策略上,将以国内产业链升级为切入点、聚焦产业竞争力提升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具体而言,本基金将关注如下两个产业方向:
(1)传统产业升级
重点关注能够借助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在传统垂直产业链的价值分配过程中,提升附加值,向产业链微笑曲线两端进化的相关行业。同时,随着产业升级的逐步推进,国内及国际市场中的全球竞争将更加激烈,可以凭借优势地位积极参与全球竞争并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的突出子行业本基金将重点配置。
(2)新兴产业崛起
在全球互联网信息化、能源清洁化等大趋势下,我国吸纳了全球技术突破带来的红利,直接在新兴产业中应用最前沿的技术,在全球竞争中把握了历史机遇。在新兴产业中,凭借自主可控的领先技术、优质赛道的卡位优势、易于弯道超车的相关子行业将是本基金的关注重点。
在具体的行业配置实施过程中,本基金还将综合考虑各细分子行业的行业景气度、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因素,动态调整优化各子行业之间的配置比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