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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泰利12个月持有混合A(013714)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泰利12个月持有混合A 基金代码 013714
基金经理 崔建波 王靖 设立日期 2022-01-21
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 托管人 农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策略,综合运用定性分析和“宏观量化模型”等定量分析手段,判断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及中国经济发展趋势(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风险收益特征做出合理预测,从而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三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比例,力争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水平。 股票投资策略 (1)在大类资产配置的框架下,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基本面与模型相结合、基金经理和研究团队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甄选优质上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以获得长期持续稳健的投资收益。在灵活的大类别资产配置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公司;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公司;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融资发掘可能的增值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对冲系统性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依托于公司整体的信用研究团队,当预期某只债券有较高的违约风险时,可以购买对应债券的信用衍生品来控制标的债券的信用风险冲击。 本基金按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同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保持信用衍生品的名义本金与对应标的债券的面值相一致。 本基金将关注国内其他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该衍生工具,本基金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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