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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富惠一年定开债券发起(013235)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华富富惠一年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代码 013235
基金经理 姚姣姣 设立日期 2021-12-01
管理人 华富基金 托管人 招商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考量经济长期发展趋势、宏观经济周期变动、相关政策导向、利率水平等并结合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和当前估值水平等因素,决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随着上述因素的变化而适时调整配置比例。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各类资产配置范围内,根据上述资产配置策略,进行各类资产配置。 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同时结合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等积极把握中国经济增长和债券市场发展机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类属资产配置、息差策略等多方面进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管理。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变化和当前利率水平,预测后续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并据此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组合久期,以期在利率水平变动时获得正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和组合既定久期,在长期、中期和短期之间调整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力争在收益率曲线变动时获得正收益。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不同类型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及相应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调整利率债、信用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因此信用风险与债券价值的平衡是信用债投资的核心。因此,一方面,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变动和行业研究评估信用利差;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信用债发行主体的基本面和实际信用风险。本基金高度重视控制信用债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发挥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研究和信用研究的专业性,精选优质信用债。本基金买入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不得低于AA。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比例不高于债券资产的2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比例不高于债券资产的7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债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30%。其中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等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评级,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如果没有债项评级,则参照主体评级。 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从信用债投资角度考察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结构和特殊条款等,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总量并进行分散投资。 6)息差策略 债券回购成本往往低于更长期限债券的收益率,为息差策略提供了可行性。 本基金根据对回购成本的预判,选择适当的杠杆比率,谨慎实施息差策略。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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