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创业板ETF联接C |
基金代码 |
012180 |
基金经理 |
高钢杰 宋施怡 |
设立日期 |
2021-12-29 |
管理人 |
浦银安盛基金 |
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创业板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创业板指数(价格)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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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即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以及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以目标ETF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不参与目标ETF的投资管理。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或者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其他方式申赎目标ETF。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分红政策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A类和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