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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利率债债券A(011115)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利率债债券A 基金代码 011115
基金经理 陈轶平 设立日期 2021-07-08
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 托管人 邮储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也不投资于非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品种、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 本基金所指的利率债是指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分红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各类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其分红相互独立、互不影响;投资者不同基金交易账户设置的基金分红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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