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
(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内市场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估值比较优势等;
(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
(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股票投资策略
1、优势企业的界定
本基金界定的优势企业,主要是指在所处行业中规模领先、市场份额大、行业影响力强、盈利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以及业务发展快速、未来有潜力成为行业龙头的“隐形冠军”企业。
(1)龙头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特征之一:
①在全部A股中,在收入、利润、市值中任一指标排名前25%的公司;
②在所属行业中,市场份额指标中任一指标占比超过20%或排名前两位的公司;其中,市场份额指标包括营业收入、企业利润、产能、产销量等指标。
(2)隐形冠军企业有两重含义:一是指细分领域领先企业,企业护城河不断加宽,行业优势地位渐趋稳固;二是指在大市场空间行业中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小公司,未来有望持续整合市场,成长为行业龙头;具体而言,隐形冠军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特征之一:
①在全部A股中,在收入增速、利润增速中,任一指标排名前20%的公司;
②所属行业中,在收入增速、利润增速、产销量增速中,任一指标排名前三名或超越行业平均增速10%以上的公司。
2、行业配置策略
(1)行业分析定性指标
通过对行业所处生命周期、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及宏观经济周期进行分析,可了解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和未来的发展潜力。重点配置的是处于生命周期快速增长阶段的行业、受外部因素影响、前景看好的行业,例如国家政策鼓励的行业、经济发展趋势中受益的行业和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行业,以及得益于科技发展及技术进步的行业等。此外,本基金还将结合波特五力分析方法,对拟投资行业的新的竞争对手入侵、替代品的威胁、客户的议价能力、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和现有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等进行深度研究分析。
(2)行业定量分析指标
本基金将对行业的主营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相对估值等情况进行深入定量分析,遴选增长前景持续向好、经济周期影响下行业景气恢复或上升的行业,并加强对有吸引力行业的配置,并结合行业的定性分析情况,最终决定本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
3、个股精选策略
(1)公司竞争力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市场优势,包括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等;
②资源和垄断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
③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的、难以模仿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
④商业模式优势,公司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其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潜力,独特的商业模式将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本基金将从商业模式的独特性、可复制性、可持续性及赢利性等角度考察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的趋势、是否可以维持公司销售规模和盈利的持续性增长;
⑤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素。
本基金还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定性分析,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有明确、合理的发展战略;是否拥有较为清晰的经营策略和经营模式;是否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管理团队是否团结高效、经验丰富,是否具有进取精神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主要财务和估值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在对上市公司盈利增长前景进行分析时,本基金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通过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指标进行量化筛选,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每股收益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等主指标,筛选出盈利能力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上市公司的增长前景进行分析,力争所选择的企业具备长期竞争优势。 |
分红政策 |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