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东吴瑞盈63个月定开债 |
基金代码 |
010719 |
基金经理 |
王明欣 邵笛 |
设立日期 |
2021-02-08 |
管理人 |
东吴基金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力争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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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有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