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为目标,根据宏观经济趋势、市场政策、资产估值水平和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因素的变化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内进行适度动态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精选行业龙头公司进行组合构建。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龙头公司是指所处行业中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公司,主要是指在所处行业中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成长能力等位于行业前列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可以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界定:
1、定量分析方面
本基金主要从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盈利能力、公司成长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筛选出具有相对优势的行业龙头公司。定量分析主要包括:
(1)市场份额领先。本基金所选的龙头公司市场份额较大,其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在各行业中所占的比例较高,市场占有率居前。通过对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进行比较,选取不低于行业排名前40%的目标公司。
(2)盈利能力较强。本基金所备选的龙头公司盈利性较好,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毛利率、净利率等指标高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
(3)增长能力持续。本基金所备选的龙头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持续增长能力较强,其过去三年的复合增长率或者未来预期增长率高于所在行业的平均水平。
以上三类指标,选取至少有两类指标符合要求的上市公司以备筛选。
2、定性分析方面
本基金主要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
(1)核心竞争力
本基金通过分析公司的核心团队、上下游关系、议价定价能力、财务稳健程度等企业经营要素,以及技术优势、创新研发能力、管理优势、资源垄断优势、品牌价值、分红派现能力等关键因素来评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企业经营的护城河。
(2)公司治理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础。本基金从股权结构的合理性、信息披露的质量、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是否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等方面,对公司治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鉴于科学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行业龙头主题的范围可能会发生扩大或者变化,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行业龙头主题的界定方法,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行业龙头主题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对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综合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和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并获得较高利息收入。
2、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与投资价值。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之一。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与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