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民生加银龙头优选股票A |
基金代码 |
008860 |
基金经理 |
王亮 |
设立日期 |
2020-03-10 |
管理人 |
民生加银基金 |
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1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合理的资产配置基础上,主要投资于各行业龙头上市公司,通过自下而上的深度挖掘、精选个股,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长期稳健的超额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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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注册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货币财政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等进行综合分析,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1)A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合理的资产配置基础上,主要投资于各行业龙头上市公司,通过自下而上的深度挖掘、精选个股,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长期稳健的超额回报。
本基金界定的龙头优选主题是指所处行业内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规模领先、重点业务市场份额大、营业收入增长、盈利增长持续性较好的公司。该类公司往往具有一定影响力。
龙头公司主要通过以下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筛选:
1)定量角度:主要从市场份额占有情况、企业盈利能力、增长持续性三个方面进行筛选,在任一方面满足下列筛选条件的即被视作龙头公司。
A.领先的市场份额。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所属行业或子行业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进行比较,判断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有情况,精选出备选公司。所选的龙头公司,其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在其所属行业中排名均不低于前30%。
B.较强的盈利能力。本基金所选的龙头公司盈利性较好,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和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C.较好的增长持续性。本基金所选的龙头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持续增长能力较强,过去连续3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增长率均不低于所在行业的平均水平。
2)定性角度:
A.竞争优势本基金所选行业龙头公司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对竞争优势的考察主要从公司议价定价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资源优势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B.公司治理本基金所选行业龙头公司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对公司治理的考察主要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公司高管诚信记录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事项等方面进行分析。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选择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