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品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将根据本基金份额净值来判断,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净值 股票投资比例
1.0000元以下 0%-10%
1.0000元-1.0200元 0%-20%
1.0200元-1.0400元 0%-30%
1.0400元-1.0600元 0%-40%
1.0600元以上 0%-50%
注:股票投资比例根据上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在行业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在充分研究公司商业模式、竞争优势、公司成长空间、行业竞争格局的背景下,结合估值水平,注重安全边际,选择内在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1)行业选择策略
根据中国经济增长的阶段和周期特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分析各行业的景气度和发展前景、行业竞争结构和行业盈利模式等,评估各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重点关注行业的生命周期阶段和增长空间、行业波动特点和影响要素、行业内外部环境和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等等。
(2)股票精选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价值型股票,坚持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和坚持安全边际是本基金精选股票的两条基本原则。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公开信息(包括财务数据)、第三方研究报告和研究员实地调研的结果,对目标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与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定量财务分析和盈利预测挖掘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作为重点投资对象。
1)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基本面分析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股权治理结构、企业战略眼光与管理水平、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及资源禀赋等重要特征。此外,通过定性地分析企业核心业务的竞争力、稳定性、发展前景,以及定量地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运营能力、杠杆水平和成长能力,进一步完善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评价。
2)股票估值分析
在评价股票的估值水平时,重点关注各项价值类指标,同时兼顾上市公司盈利的波动性和成长性。评估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将结合绝对估值方法和相对估值方法。
绝对估值方法。通过对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的分析和对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利用合理的估值模型(主要使用DDM模型、DCF模型等)估计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并与其市价进行比较。对估值的偏离度做进一步的成因分析,并估计估值回归的可能性。
相对估值方法。相对估值是从横向和纵向分析上市公司股票所处的估值位置。在评估中综合使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市现率等指标分析股票在其行业内所处的估值水平,并与其历史估值水平进行比较,以评估股票的估值状态。
(3)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行业配置策略的基础上,使用上述公司价值评估的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在结合考虑绝对估值水平和相对估值水平的基础上,对股票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投资标的。
此外,本基金将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对所投资的公司进行密切的跟踪研究,把握股票估值水平的变化趋势,通过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风险评估。同时,不断发掘其他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境外机构投资者行为、境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行为、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前景和货币政策、主流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相对吸引力等影响港股投资的主要因素,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下,合理利用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做套保或套利投资。投资的原则是控制投资风险、稳健增值。其中股指期货以对冲持仓现货波动风险为主要原则。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为目的,优先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基于本基金的个股精选配置,在系统性风险积累较大时,通过适当的股指期货头寸对冲系统性风险,力争获取个股的超额收益和对冲组合的绝对收益。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国债期货投资,将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管理利率波动风险,实现基金资产保值增值。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不少于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可能导致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