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兴银3-5年信用债C |
基金代码 |
007453 |
基金经理 |
傅峤钰 |
设立日期 |
2019-08-23 |
管理人 |
兴银基金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海清算所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上海清算所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全价指数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跟踪指数的关键要素和模拟指数的风险收益特征,优选合适的债券构建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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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清算所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的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为更好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采取适当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调整,降低交易成本,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1)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根据上海清算所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各成份券构成,并综合考虑本基金资产规模、市场流动性和交易成本等因素逐步构建风险收益特征相近的组合。当遇到成份券流动性不足、价格严重偏离合理估值、单只成份券交易量不符合市场交易惯例等其他市场因素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即将调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个券权重和券种进行适当调整,构建替代组合,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债券投资组合的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投资组合将定期评估投资组合与所跟踪的上海清算所3-5年中高等级优选信用债指数的偏离情况,并进行相应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当成份券发行量变动,本基金将根据指数的新构成进行相应调整;
②本基金处理日常申购赎回时,资金量可能无法按照标的指数构成交易相应成份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交易规模、交易惯例和成份券的流动性等因素,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③若成份券遇到退市、流动性不足、法规限制或组合优化需要等情况,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最小化和投资人利益,决定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相关的替代性组合;
④本基金将以一定仓位参与一二级市场套利交易、回购套利交易、个券套利交易和放大交易,以期减小基金运作的有关费用对指数跟踪的影响。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费用的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