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景顺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混合(FOF)A |
基金代码 |
007272 |
基金经理 |
薛显志 |
设立日期 |
2019-09-26 |
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标,通过稳健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及基金精选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表现。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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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仅指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季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下同)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6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35%,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65%;权益类资产的战术配置调整,最低可调整到25%,最高不超过40%。本基金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1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跟随原份额计算最短持有期。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主要导向,通过限制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25%-40%之间以控制风险,定位为较为稳健的养老目标风险FOF产品,适合追求稳健风险的投资人。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