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FOF)A |
基金代码 |
006306 |
基金经理 |
张晓龙 |
设立日期 |
2018-10-25 |
管理人 |
宏利基金 |
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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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50%,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50%,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0%,二是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
基金经理可以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研判、投资经验等,对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进行战术调整,但权益资产的向上、向下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5%、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40%-55%之间。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在各个类型基金的筛选方面,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对基金池中的各类型基金计算其超额收益、绝对收益能力,对不同类型基金的基金经理投资能力进行评估,同时综合考虑基金规模、申购赎回特征、整体费率等方面,优选各个基金类型下的优质基金。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转成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Y类基金份额费用收取的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均衡的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