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博时标普500ETF联接C |
基金代码 |
006075 |
基金经理 |
万琼 |
设立日期 |
2018-06-07 |
管理人 |
博时基金 |
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普500净总收益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
跟踪标的 |
标准普尔500指数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于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获得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及标的指数成份股。基金在境内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此外,基金还可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在境外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基金、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银行存款、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除外)、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的份额。根据投资者申购、赎回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目标ETF的流动性、折溢价率等因素分析,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来跟踪标的指数。基金还可适度参与目标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之间的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
本基金还将投资于期权、期货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金融产品,投资目标是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基金拟投资于新的金融产品的,需将有关投资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基金规模变化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力争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不同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其中,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人民币,美元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美元;
3、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与目标ETF类似,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