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鹏华上证AAA科创债ETF(551030) - 基金概况
鹏华上证AAA科创债ETF(55103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上证AAA科创债ETF 基金代码 551030
基金经理 张羊城 王中兴 设立日期 2025-07-10
管理人 鹏华基金 托管人 中信证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收益率
跟踪标的 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若本基金投资于信用衍生品,将按照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以及信用风险敞口等。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其他债券投资策略 除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以外,本基金可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综合考虑组合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
分红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3、在符合以下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1)本基金可以每季度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进行评价,当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0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超额收益率计算方式详见本部分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或相关公告;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登记机构、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