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海富通上证周期ETF |
基金代码 |
510110 |
基金经理 |
纪君凯 陈林海 |
设立日期 |
2010-09-19 |
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 |
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周期行业50指数 |
跟踪标的 |
上证周期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以跟踪标的指数为原则,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帮助投资者以较低的成本获取与标的指数同步的收益,使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和证券市场发展的成果。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存托凭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经理可以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分红政策 |
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方式;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