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宏观经济趋势以及货币政策导向,重点关注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利率水平以及货币供应量等宏观经济指标,综合考虑各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流动性水平以及走势的相关性,在基金合同约定比例的范围内,动态调整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优化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水平。
新股认购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上市公司新股的基本面因素、收益率、中签率以及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发掘新股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基金资产的周转率、成本费用率和市场资金的供需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充分研究,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以期获得稳健的当期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中信用债又将成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中的重点配置标的。在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上,本基金将在对未来利率趋势、收益率曲线变动、收益率利差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主要关注宏观经济发展趋势以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利用多因素分析平台,综合研究当前的利率水平、经济增速以及通胀水平等经济变量,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合理预测,从而主动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优化资产收益率。
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收益率下降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将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以减小债券收益率上升带来的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组合久期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形态及其发展趋势,从而确定基金资产在长期、中期、短期债券上的配置比例。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发展趋势的不同判断,形成子弹型、杠铃型或阶梯型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配置;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型配置;在预期收益率曲线平移时,则采用阶梯型配置。
(3)骑乘策略:
当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这样就可以获得价差收益并通过持有该债券获得稳定的票息收入。
本基金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评估,结合各券种的流动性分析,积极寻找实施骑乘策略的机会。
(4)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可以将正回购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从而获取二者之间的息差收入。
(5)信用策略:
发债主体的资信状况以及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动将直接决定信用债的收益率水平。本基金将利用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债券发行人及其发行的债券进行信用评估,分析违约风险以及合理信用利差水平,识别投资价值。
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发债主体的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地位、公司治理、财务质量(主要是财务指标分析,包括资产负债水平、偿债能力、运营效率以及现金流质量等)、融资目的等要素,综合评价其信用等级。本基金还将定期对上述指标进行更新,及时识别发债主体信用状况的变化,从而调整信用等级,对债券重新定价。
本基金还将关注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动趋势,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的判断结合对信用债在不同市场中的供需状况、市场容量、债券结构和流动性因素的分析,形成信用利差曲线变动趋势的合理预测,确定信用债整体和分行业的配置比例。
(6)个券精选策略:
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的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交易量、票息率、信用等级、信用利差水平、税赋特点、内嵌期权属性等因素,对个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精选估值合理或者相对估值较低、到期收益率较高、票息率较高的债券。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结合了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下行风险有限同时可分享基础股票价格上涨的特点。本基金将运用二叉树模型以及B-S期权定价模型等量化工具评估其内在投资价值,结合对可转换债券市场上的溢价率及其变动趋势、行业资金的配置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的综合分析,最终确定其投资权重及具体品种。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市场利率、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支持资产的现金流变动情况以及提前偿还率水平等因素,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通过信用分析和流动性管理,辅以量化模型分析,精选那些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证券账户的A类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基金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收益至少分配1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
6、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在封闭期结束转为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后,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