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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ETF(159266)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永赢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ETF 基金代码 159266
基金经理 刘庭宇 设立日期 2025-07-23
管理人 永赢基金 托管人 交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收益率(按照估值汇率折算)
跟踪标的 中证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股票投资策略 通常情形下,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分配投资于每只股票的具体金额,进而形成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成份股发生增发或配股、成份股停牌或因法律法规原因被限制投资、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1)定期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增发、配股、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②根据基金申购赎回情况,调整股票投资组合,以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③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的调整,力争降低跟踪误差。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港股通标的股票,以被动复制为原则,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依据进行配置。同时,本基金以降低跟踪误差为目的,适当配置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之外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参与存托凭证投资。 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品种主要有国债、企业债等多种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债券投资主要用于提高非股票资产的收益率,严格控制风险,追求合理的回报。本基金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进行个券精选。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审慎经营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投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基于对证券市场的预判,并结合股票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股票期权合约进行投资。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慎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争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分红政策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3、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评价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理论上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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